1.档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进行转递,且快递信息显示“已签收”,为什么还查询不到档案呢?
档案签收后需要经过审核、分类、录入、复核、上架、入库验收等步骤,才能确保档案准确无误入库。因此在档案签收后无法同步进行数据上传工作,导致在线查询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特别是每年7-10月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的高峰期,该时间段的档案查询信息延迟会较为明显。如遇到这种情况,且急需办理相关档案业务,可联系档案接收机构进行加急处理。
2.本人或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是否可以保管档案?
不可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管理。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3.档案保管需要收费吗?
档案保管不需要收费。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5.哪些材料应及时归档?
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原件可归档。
归档材料应为原件,一般不得用复印、扫描、拍摄等复制件代替原件存档,特殊情况需用复制件存档的,应由原件保管单位或材料形成部门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学历学位材料和入党材料归档需密封加盖公章。国内学历材料归档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材料归档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
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以查阅吗?
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提供查阅服务:
(1)查阅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2)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
(3)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意。
(4)查阅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从严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以借阅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
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以复印吗?
人事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复印,确需复印档案材料作为旁证的,应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