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我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于近日公布,200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原则上以2005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997元为基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
据悉,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本要求是:凡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均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生产经营一般、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低于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预计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
此次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在对我市2005年社会经济状况和2006年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后做出的,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各类企业要根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及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编制或调整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实施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