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就业服务

就业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服务 >> 正文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

发布日期:2008-0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1、毕业生注册。毕业生在注册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因部分研究生未能按时填写相关信息,其身份证号由就业中心填写18位代码代替,如在注册过程中出现身份不对的错误,请持个人身份证件到就业中心查询。

2、填写生成个人简历。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后,页面左侧将出现功能菜单,使用其中的“简历中心”—“新建简历”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个人简历。简历生成后可使用“简历维护”功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外发简历”功能是用来向未在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的用人单位发放电子简历的。请不要使用此功能向已注册单位发放电子简历。使用此功能也无法完成签约手续。

3、搜索职位。可使用职位搜索中的几种搜索方式搜索需求信息。在找到用人单位后选择相应的职位并点击“发送简历”按钮向用人单位发送个人简历,发送简历后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此时,单位登录后将能看到毕业生发来的电子简历,在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后,毕业生须登录并点击“应约”按钮,完成电子协议的签订。(在向签约单位发出电子简历后须经常登录查看单位是否发出签约邀请)。

4、省外就业。如毕业生到山东省外地区就业,则需要使用“省外就业”—“省外就业申请”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申请时需说明具体签约单位,在得到学校同意后可使用“省外就业”—“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协议书内容,同时必须签定《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可到学院就业网的公告栏目中下载,也可到学校领取。

5、灵活就业申请。灵活就业指毕业生相关手续派往生源地人事部门而学生在某单位打工获得收入的就业类型。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落实户口、档案等手续而只接受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则可向学校提出灵活就业申请,申请时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及所有相关信息。

6、山东省内就业。如果用人单位可以接收毕业生的人事关系,且单位在信息网上已经注册,则须与单位进行网上签约(同上3),网上签约完成后必须打印出书面协议,经有关部门签章后寄回学校一份;如果单位未在信息网上注册,则须登录信息网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并打印出来经签章后寄回学校一份。

申请派回生源地、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档案流向查看等功能是解决毕业生毕业后有关改派、报到等手续的,目前对毕业生无作用,请不要使用。

另附几点注意事项:1、关于省外就业申请。毕业生如已跟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则需要申请省外就业,申请时需要说明具体签约单位,在得到学校审批后,将相关签约信息通过“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填写清楚并及时将协议书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因毕业生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后将无法与省内单位签约,因此请毕业生在落实省外单位后再提出申请。

2、关于省内用人单位注册登陆山东省就业信息网。按照山东省人事厅规定,省内单位必须通过山东省就业信息网招收毕业生。市属用人单位在注册后须通过相应市地人事局的审核方可登陆山东省就业信息网,省直属、中央驻鲁单位在注册后须通过山东省人事厅的审核后方可登陆山东省就业信息网。因此,毕业生在签约后须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及时登陆山东省就业信息网,向签约单位发送简历和求职要求,由用人单位审核并向学生提出签约邀请,学生选择应约,完成电子协议的签订,此时协议自动转到相应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手续,经人事部门鉴证后的协议书转到学校,由学校对协议进行存档。

3、关于使用山东省就业信息网公布的需求信息。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了大量的山东省内用人单位的需求,请毕业生特别是通用专业毕业生注意查询并积极应聘。